豫科人才〔2020〕9号
各省辖市科技局,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豫科〔2020〕100号)和《关于申报首批中原学者工作站的通知》(豫科人才﹝2020﹞6号)的有关要求,经过单位申请、主管部门审核、专家评估、公示等程序,经研究,同意在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设立首批中原学者工作站(名单见附件)。
希望各建站单位(工作站)要以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,以中原学者及其团队为技术支撑,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的,开展产学研合作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。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区域内工作站的整体建设与管理,制定和落实各项配套支持措施,积极协助解决工作站运行过程中存的问题,推动中原学者工作站建设健康发展。
附件:首批中原学者工作站名单
2020年10月11日